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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外国文学研究者,一直以来,我总认为“九三学社”这样的组织离我是颇为遥远的,因为它是一个偏于“科学界”的组织,其成员大多是工程师、医师和理工类教师等。三年前,我有幸加入九三学社。几年来,通过理论学习以及社内的各种活动,我对于科学与文学的紧密关系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一个世纪以来,谈到“科学”这个概念(曾经被称作“赛先生”的),中国人总要向西方看,似乎那里既是这位“先生”降生之处,也是他终结之地。然而,这种态度实在有些应当商榷的地方,且不论中国自身曾经在“科学”上的辉煌,只说西方的“科学精神”,也有其矛盾之处。也许很多人并不知晓,在西方社会中,从古至今总流传着对于科学的某种深刻怀疑;在文学作品中,对于科学的执着,往往更是主人公堕落的开端。中世纪关于浮士德博士的传说,记叙了一位学者,因为穷尽几乎世间所有学问,当然特别是各种“奇技淫巧”,最终竟然与魔鬼同流合污,以至出卖灵魂。霍桑的短篇小说《拉帕奇尼的女儿》描绘了一个醉心于研究毒药的医生拉帕奇尼,不惜用自己的女儿做实验,让女儿因为受到满园毒花恶草的熏蚀而变得奇毒无比,注定孤独一生。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写到一位因为对于生命的好奇而尝试通过科学创造生命的科学家,创造了一个自己无法控制的作品——无名怪物,并给世间带来了诸般痛苦。诗人拜伦更是曾经写下这样的诗句:
悲伤是知识:那知晓最多的
必然为那注定的真理悲伤最深,
知识之树并非生命之树。
这份对于科学知识的恐惧,显然源于宗教,特别是基督教,信仰中根深蒂固的对于人类好奇心的压制——毕竟亚当与夏娃因为好奇而偷吃知识之果,随之才被逐出伊甸园的。
除了“好奇心”之外,人类的另一个“恶根”也被认为对“科学”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贪念”。因为贪念,人们必然发动战争,而战争是科学极好的助推器——战争时期科学往往得以迅速的发展,发达的科技又为新一轮的战争创造了条件:比如电报、铁路之于美国内战,飞机、坦克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而世人对于“原子”力量的认识更要“归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同样,一个世纪之前,中国人重拾对于科学的兴趣,也要源于与外国强敌战争的屡次失利。更重要的是,历史上的战争,很少是因为某一部族真的无法生活下去而不得不抢掠其他部族的资源;大多时候,我们与人作战是因为觊觎别人的财富,或别人嫉妒我们的所有。圣经“十诫”中,最后一诫说:“你不可贪图你邻居所拥有的,”因为那必将导致战争。
十九世纪后期,随着世界范围内机械化生产的推广和帝国主义战争的加剧,思想界对于科学的抵触情绪有增无减,于是所谓“世纪末”思潮在法国涌现,并弥漫整个西方社会,一时间“信仰”、“真理”、“进步”等美好字眼都被吹散,代替它们的是“失望”与“愤世嫉俗”。社会中逐渐出现这样一种对峙:一方面是科学技术的大爆炸式发展,一方面是思想文化领域对于人类现状及未来的一片悲声,而科学界的相对乐观情绪则被或多或少地看作幼稚病的表现。
在这种背景下,有文人对科学大加推崇便颇不寻常的了。英国诗人燕卜荪便是这样一个不寻常的人。他曾说:我们的时代最顶级的文学是科学性的。并且,在他的诗集中,一般都会附有比诗歌本身要长得多的注释,来解释这些诗中所涉及的诸多科学知识。在致中国友人的一封信中,燕卜荪写道:我觉得当今时代,除了涉及科学的之外,实在没有什么有关想象力的作品是可以吹嘘的,很明显像爱因斯坦或爱丁顿这样的物理学家在极好地运用想象力。我想,一个批评者,若将自己与当代思想的唯一肥沃部分分离,不太可能理解好作品刚出现的时候是怎样的。就我的作品而言,我确信我一直感觉科学家对于世界的看法比任何“文学影响”要更加激励人心,而且有用。不管怎样,对我而言,说科学思想不是真正的思想,是见识短浅的,那更像是大学里各个系部之间为了争夺谁应当得到更多的钱或更好的楼而进行的争吵。
曾经,“想象”是文学艺术的专利,而实地研究才是科学的领地;然而,不知不觉中,这项“专利”却被科学“攫取”,不,更确切地说,是被文学艺术自动放弃了。燕卜荪的言论,在一众文人看来未免苛刻,但又确实击中了今日“文化”(科学与文学两方面)的要害。因为害怕好奇心带来的“恶果”,因为害怕“战争”,人们慢慢变得因循守旧,止步不前;不能不说,因为对于科学的怀疑与拒绝,二十世纪的思想领域弥漫着一股“失败主义”精神。
于是,有一天有人发现,那曾经备受诅咒的好奇心,如今即使百般努力也总提不起来了。因为世界上的故事只有这一则,我们所读到的不过是这故事的某一部分或某种变体。而且这则故事的“精华”早已被人写完,再来讲述也没有什么意义了。美国学者哈罗德·布鲁姆的《影响的焦虑》一书在1973年一出现便被众多文人奉为圣经一般,他们似乎终于找到一个内心困惑的本原。在这焦虑之下,是对于“模式”之被发掘殆尽的一种惋惜——因为“影响”,很多的作品变得不能写,也没有必要再写。过去的文人总在有意无意地掩饰所受的影响,似乎文人生来就是要创新的。据说,因为有人称拜伦的诗歌受到斯宾塞的影响,拜伦非常生气,并坚决否认自己曾经读过《仙后》--斯宾塞最为人熟知的作品,即使在友人的“强迫”之下翻翻它,也随即抛下,说,“实在看不出什么名堂”。可惜,如今的文人连这份“傲气”也没有了。
然而,我们却记得牛顿说过的有关“站在巨人肩上”的话——科学并不掩饰它“逐步积累”的实质。与文学家相比,当代的科学家真是幸运:在文学上,“两个黄鹂鸣翠柳”绝不会被“四个黄鹂”超越,然而在科学上,发现某个行星有两颗卫星当然比以为它只有一颗卫星要前进了一大步。在科学界,人们所知还相当有限,所以科学家们也保持了更大的好奇心。
在文学领域,莎士比亚成为某种终极的权威,甚至一块试金石(touch stone):莎士比亚之后的创作者永远在那位伟大前辈的阴影下创作,莎剧也成了评价他们作品高下的某种标杆。而从事科学的人们对于所谓“权威”的敬畏之情则要小得多,比如,伽利略可以推翻亚里士多德,哥白尼可以反对托勒密,爱因斯坦可以挑战牛顿,正因为“影响”在科学领域的不同意义,才使得科学成为今日的世界最有“想象力”的学问。
如此说来,的确应当思考一下文学与科学的结合。若说科学家培养些文学素养,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能写得一手好文章的科学家比比皆是,比如数学家罗素,他的《西方哲学史》从语言的优美与精确到思想的深度与广度都达到难以企及的高度,而更为人所熟知的霍金,则凭借他的两本平易的小书《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把宇宙的终极知识传播到普通大众之中。然而,文学领域的人们若要培养些科学素养却并不容易。不必说科学作品和理论难以受到重视,就算文学中最接近科学的一种类型——科幻小说——也难以在文学殿堂,至少是大学文学课堂上,觅得一席之地。即使像厄休拉·勒古恩与艾萨克·阿西莫夫这样文采、想象力与科学的精确性并重的作家的作品也并不接纳为“文学”,而只被看作类似漫画或侦探小说的不入流之作。显然,文学与科学的结合,重点还是“文人们”应当将思想变得再开阔些。
现代科学对人类思想的冲击还在逐渐呈现中,在这种情势之下,不能注意到科学力量的人便自然显得狭隘,而有被这个世界渐渐抛弃的危险了。科学从本质上说来是关于将来的,而文学则总要关于过去,因为它总要讲述某种曾经经历过的体验。文学与科学相结合,便是过去与未来互相关照,才能保障前进的方向。(九三学社河北科技大学第一支社王伟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