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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万宁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作者:沈洪民来源:发布时间:2017-05-16点击数: 5808 次

胡万宁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丁文元等80名同志被国务院批准为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17〕22号),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副主委、唐山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唐山市委主委、唐山市人民医院院长胡万宁被国务院批准为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并由国家发放津贴。(沈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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